有在關注國際情勢的讀者,應該都對前陣子,引起喧然大波的SOPA法
案不陌生,而現在美國弄出了一個,比它更誇張的法案「CISPA」,全名為
「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」。而以下的文章,是根據
日方的翻譯資料,所作出的個人解讀。





資料來源:米国CISPA:セキュリティ強化を口実にした『ユーザデータ収集法案』


  CISPA雖然還未受到媒體的關注,但它持續在爭取議員們的支持。該法
案在侵犯個人隱私方面,被視為比SOPA更狠的存在。

  SOPA主要是著眼在,對於盜版行為的處置措施,而CISPA可藉由處理
安全(Security)問題與智慧財產權(盜版)的名義,對網路用戶的資料進
行存取。也就是說,政府或企業只要懷疑你,想進行非法行為,它就可以用
CISPA的效力,強迫對方交出會涉及的隱私資料。

  從日方的文章內容來看,上述的行為,原本會違反民事與刑事責任,但
是CISPA給與其免責的效力,也就是將非法行為(侵犯隱私)給合法化。

  它會帶來何種影響,這邊以Facebook、Twitter與電子郵件,這些大家常
用的網路服務來舉個例。假設今天有人懷疑你,想進行攻擊或散佈盜版物,
而對上述的網路服務商提出申訴,那服務商基於CISPA的效力,必須將你發
佈的訊息或郵件內容,提供給申訴者(即使這會侵犯用戶隱私)。

  法案本身的用意,是想強化網路安全,但是它被付予的權力過大,能夠
執行的行為,會侵犯到網路用戶的隱私。而且法案本身,也有被犯罪者利用
的疑慮,好必說詐欺犯,他可以捏造一些理由,讓服務商交出,原本不得隨
意公開的資料。雖說要強化網路安全,但要是弄不好,就有可能讓它弱化。





  因為這篇文章,只是根據日方的翻譯資料,進行內容的推測,我並沒有
去看CISPA法案,究竟有著何種條文(我英文很差),所以不保證它們對於
法案,是否有誇大或誤解之處。而我也不是法律專家,所以別問我關於法案
的任何問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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